
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,并连续3年对“人工智能+”作出部署,如何拓展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广度和深度,也成为今年热议话题。在全球汽车产业迈入智能化新阶段的当下,无人驾驶成为汽车工业发展中的关键一环。
小马智行创始人兼CEO彭军对此表示,自动驾驶作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标志性产业,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新高地。我国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已在技术研发和试点应用上取得显著进展,但在迈向“十五五”的关键节点,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就业稳定、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落地,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。

彭军提到,当前,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与就业转型的紧迫性交织,亟需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。一方面,产业发展缺乏明确的总量控制与节奏指引。
目前,国家层面尚未对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的总体规模设定指导性比例,导致地方试点多处于“各自为战”状态。部分城市为抢占先机盲目扩张,而另一些城市则因顾虑安全与就业问题而裹足不前。缺乏宏观层面的“度”的把控,不利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不确定性。
另一方面,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滞后于技术发展。现行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上位法仍以“人类驾驶”为前提,未赋予“人工智能司机”合法身份,导致全无人化运营在法律上处于“黑户”状态。此外,事故责任认定、保险理赔等配套法规不完善,使得企业在商业化探索中如履薄冰,制约了产业从“试点”向“量产”的跨越。
彭军对此建议,建立分层级的总量控制机制,科学调控发展节奏,一是国家层面设定红线。建议在“十五五”规划中明确,将自动驾驶车辆(涵盖Robotaxi、无人配送、干线物流等)的投放比例控制在全国出行及物流行业总量的1-2%以内,以此作为全国性的“安全阀”,确保宏观大局稳定。
二是试点城市适度放宽。对于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具备良好监管能力和产业基础的试点城市,允许在特定区域内将投放比例放宽至5-8%。通过差异化政策,既控制了全国风险,又为前沿探索留出了空间,积累不同密度下的运营经验。
彭军还建议,加快顶层立法修法,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一是修订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。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修法进程,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地位,确立“人工智能司机”的法律主体资格,并细化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的权责划分,为商业化运营扫清法律障碍。
二是出台国家级指导意见。由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《“十五五”期间自动驾驶产业发展指导意见》,统一全国的准入标准、测试规范和监管要求,避免地方政策碎片化,引导产业在规范中发展,在发展中规范。
“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,构建起适应新技术革命的治理体系,为我国在全球自动驾驶规则制定中赢得话语权。”彭军建议,国家层面将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与就业结构调整纳入“十五五”规划重点专项,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探索新路径。
南方+记者 郜小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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